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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盤前,天音控股(000829.SZ)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收到法院傳票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顯示,于近日收到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深圳市天富錦創(chuàng)業(yè)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富錦”)轉交的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案號為(2023)豫 01 民初 583號《應訴通知書》《傳票》等法律文書。26日,天音控股股價盤中一度跌停。
《公告》顯示,案件原告為中原信托,被告包括天富錦、中益和晟、黃紹文。值得注意的是,黃紹文為天音控股董事長。案由為,2018年12月,天富錦以持有的約1億股天音控股股票及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向中原信托貸款11億元,總期限3年,年利率9%;中益和晟、黃紹文分別就該筆貸款提供質押擔保、連帶擔保。截至目前,天富錦尚未償還相關的本金及對應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中益和晟、黃紹文尚未履行擔保責任。
中原信托訴訟請求判令天富錦償還本金、利息、罰息等合計16.58億元,并且這只是罰息、復利、違約金計算到2023年5月17日的金額,此后罰息、復利、違約金按年息24%計算至所有債務實際清償之日止。也就是說天富錦還錢越晚,中原信托訴訟請求的金額都會相應增加。并且訴訟請求還包括黃紹文對天富錦上述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另外,中原信托還請求判令其對天富錦質押的約1億股天音控股股票及該股票派生收益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這些股票占天音股份總股本的9.8%,根據(jù)同花順數(shù)據(jù),截至2023年3月31日,天富錦為天音控股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正是9.8%。也就是說天富錦質押的是其全部天音控股股權,而以天音控股8.45元的股價計算,這些股權價值不到9億元,遠不足償還中原信托訴訟請求超16億的金額。
《公告》表示,如法院最終支持原告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天富錦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可能存在被司法執(zhí)行的風險。也就是說該種情況下天富錦作為天音控股第二大股東有可能被清倉。
同花順顯示,天音控股控股股東、實控人為深投控,持股比例為19.03%,最終控制人為深圳市國資委。而天富錦作為深投控的一致行動人,《公告》表示,如其股權后續(xù)發(fā)生司法拍賣成交過戶或其它強制過戶的情形,則深投控對天音控股的表決權比例存在變動風險。
銀柿財經以投資者身份致電天音控股,對方表示,相關債務糾紛事項還在積極協(xié)調過程中,后續(xù)有新的進展公司會在互動易或公告披露。天音控股提及,即使天富錦的全部股權被拍賣也不會對公司實控人地位造成影響,但是從一致行動人角度來說深投控控制的股份比例可能有所降低。至于公司董事長黃紹文被中原信托請求判令對天富錦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天音控股表示目前不會對董事會的運作有任何影響。
根據(jù)《傳票》,上述案件將于2023年7月6日在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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