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標準及賠償標準是多少?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法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yè)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我國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體制。
【資料圖】
工傷認定標準
①認定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出事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出事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出事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出事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出事傷害的;
(七)法律、法規(guī)法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②視同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我國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參兵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兵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③不予認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工傷賠償待遇
①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傷殘津貼:工傷保險基金按月發(fā)放,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我國有關法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攫B(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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