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開車上路,你沒碰到他,他也沒碰到你,怎么就成了交通事故?
“我從這邊拐彎進來,他電動自行車從那邊一路滑過來了,直接滑到了我車子旁邊,那么遠滑過來,像飛機滑行一行,我沒碰到他車”。8月12日下午2點半左右,電動車駕駛員張某報警稱,自己被一輛拖拉機撞到了。拖拉機駕駛員則稱根本沒碰到這輛電動車,是對方自己摔倒滑行過來的。
張某稱當時看到這輛拖拉機突然轉彎了,他擔心撞上去立馬剎車,結果摔了出去。監(jiān)控還原了當時的事發(fā)經過。鎮(zhèn)江丹徒公安交警事故處理中隊民警王立柱介紹,“拖拉機沿著瑞山路由南往北行駛,當行駛到東方商業(yè)廣場路段的時候,左轉彎進入東方商業(yè)廣場,這個時候一輛電動自行車對向通過非機動車車道行駛過來的時候,為了避讓拖拉機,采取緊急措施摔倒?!?/p>
最終,交警部門認定拖拉機駕駛員承擔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鎮(zhèn)江丹徒公安交警事故處理中隊民警王立柱介紹,“這是一起無接觸事故,是由于拖拉機駕駛員行經非機動車車道,電動車駕駛員為了避讓才發(fā)生的。行經非機動車車道時,要讓在非機動車車道行駛的電動車優(yōu)先通行,他沒有盡到這種義務”。
“碰撞”并非構成交通事故以及承擔責任的必要條件,只要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具有因果關系,并對此存在過錯,即使雙方沒有發(fā)生“接觸”,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提醒大家,只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才能避免無接觸事故發(fā)生。
(來源:江蘇城市頻道/劉舒 編輯/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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