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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發(fā)布關于2023年第三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決定公開出讓城區(qū)三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據(jù)悉,宗地2023-25號為晉安區(qū)福光南路以東,遠洋路以北;三遠片區(qū)LP-K-4A出讓地塊,土地出讓面積46872平方米,合70.31畝。地塊起始價18.55億元,最高限制價格21.33億元;容積率為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業(yè)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不超過7000平方米);設置1處幼兒園,用地面積不少于5040平方米。
宗地2023-26號為晉安區(qū)福光南路以東,遠洋路以北;三遠片區(qū)LP-K-4B出讓地塊,土地出讓面積44731平方米,合67.1畝。地塊起始價18.53億元,最高限制價格21.30億元;容積率為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業(yè)建筑面積不少于4000平方米,不超過8000平方米)。
宗地2023-27號為晉安區(qū)宦溪鎮(zhèn)北二通道北側,山溪村出讓地塊,土地出讓面積65982平方米,合98.97畝,地塊容積率為0.35以下(含已建建筑,其中文化設施建筑面積不少于7900平方米,社會福利設施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剩余為商業(yè)商務建筑面積)。
宗地2023-25號、26號采用“限地價、競首期付款比例、搖號”方式拍賣出讓。宗地2023-27號按照價高者得原則拍賣出讓。
據(jù)公告顯示,宗地開發(fā)建設及商品房銷售要求:宗地2023-25號、26號商品住宅銷售指導均價33000元/平方米,鼓勵建設“立體生態(tài)住宅”。
由于本次出讓項目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具體建設要求、建設標準、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等事項由建設主管部門予以落實。因而商品住房建筑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的,全裝修比例應達到60%以上。
此外,競得人企業(yè)不在宗地所轄區(qū)內(nèi),競得人擬成立或屬地政府要求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的,競得人應自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nèi)完成新公司注冊登記并簽訂補充合同。
本次拍賣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10:00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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