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接收殘疾學生就讀教育機構獎勵資金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日前,大連市殘聯(lián)會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提高接收殘疾學生就讀教育機構獎勵資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明確獎勵資金可優(yōu)先用于六個方面。
獎勵對象
(相關資料圖)
大連市范圍內接納本市戶籍殘疾學生就讀的學前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公辦特殊教育學校。
獎勵標準
普通殘疾學生 7000 元 / 生 / 年,孤獨癥學生 10000 元 / 生 / 年。
資金用途
獎勵資金應優(yōu)先用于下列事項:
(一)購置滿足各類別殘疾學生完成學業(yè)需要的輔助器具、專用儀器和設備、設施,如設置資源教室、輔助特教的教具等;
(二)進行教育機構的教學硬件設施無障礙化和無障礙環(huán)境改造,如教室、圖書室、食堂、衛(wèi)生間、操場等基礎設施的無障礙改造(包括信息無障礙設施建設)等;
(三)為殘疾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提供送教上門服務,或者為送教上門的教師提供必要的交通補助等;
(四)開展殘健融合教育,探索教育與康復相結合的醫(yī)教結合工作,并配備相關儀器(設備)等;
(五)購買第三方單位或專業(yè)社會組織提供的相關服務等;
(六)其他有助于殘疾學生學習生活的事項。
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教育機構,在大連市殘聯(lián)網站自行下載或到機構所在地區(qū)市縣殘聯(lián)領取《大連市招收殘疾學生教育機構獎勵申請表》和《大連市招收殘疾學生教育機構獎勵資金使用情況考核備案表》,于每年 5 月底前到教育機構所在地區(qū)市縣殘聯(lián)進行申請。逾期未申報的機構,視為自愿放棄。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首席記者黃鳳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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