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7月28日施行
省發(fā)改委日前發(fā)布《關于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fā)改委(局)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
2018年版負面清單7月28日施行,同時《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廢止,鼓勵外商投資產業(yè)目錄繼續(xù)執(zhí)行。負面清單內容由原來的63條減至48條,開放領域更寬,清單條目更少,外商投資審批范圍進一步縮小。
通知明確,境外投資者不得投資外商投資負面清單中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外商投資負面清單之內的非禁止投資領域,按核準(備案)對外資實行準入許可;外商投資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不得針對外商投資準入進行限制。
通知要求各級發(fā)改部門要認真學習,全面掌握2018年版負面清單的內容。要做好政策指導并及時了解政策執(zhí)行情況,收集市、縣及相關企業(yè)對政策落實情況的反饋和建議,加強部門之間信息溝通,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確保政策落地落實。(記者潘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