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原地區(qū)高速公路?;愤\輸車將限速80公里/小時
7月20日,記者從河北高速交警總隊獲悉,河北省境內平原地區(qū)高速公路將從即日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公路客運車輛設立限速標志,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中型以上客運車輛22時至次日凌晨5時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日間限速的80%(日間限速值為100公里/小時),山區(qū)高速公路仍按原有的標志標牌限速值執(zhí)行。
其間,違反限速標志通行的將按照“超速”進行處罰。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20%的,罰100元記6分;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罰200元記12分;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不足70%的,罰1000元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超過規(guī)定時速70%的,罰1500元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記者 董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