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2022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2次主任會議通過)
【資料圖】
根據(jù)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授權,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32次主任會議決定: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定于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至1月15日(星期日)上午在石家莊召開,會期4天半。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建議會議議程為:
一、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準河北省2022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23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河北省2023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
三、審查和批準河北省2022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23年省本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
八、選舉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長、副省長
九、選舉河北省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
十、選舉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十一、選舉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二、選舉河北省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十三、決定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設立及其組成人員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