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千島湖鎮(zhèn)常住居民戶籍5年(含)以上;
(資料圖)
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5228元/年;
3.申請家庭在千島湖鎮(zhèn)無房[原有房產(含農村批地建房)因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原因已轉讓5年以上的,不納入房產核定范圍]。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非千島湖鎮(zhèn)常住居民戶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2.申請人在千島湖鎮(zhèn)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一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xù)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半年(含)以上;
3.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5228元/年;
4.申請家庭在千島湖鎮(zhèn)無房[原有房產(含農村批地建房)因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原因已轉讓5年以上的,不納入房產核定范圍]。
新就業(yè)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本縣戶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yè)未滿7年,或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含)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
3.申請人在千島湖鎮(zhèn)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一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xù)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半年(含)以上,或持有千島湖鎮(zhèn)營業(yè)執(zhí)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家庭在千島湖鎮(zhèn)無房[原有房產(含農村批地建房)因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原因已轉讓5年以上的,不納入房產核定范圍];
上述三類群體的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作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收入準入條件,不予保障:
1.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機動車輛超過1輛或車輛購買金額高于15萬元[原有車輛轉讓(注銷)未滿1年的,仍認定為有汽車];
2.申請家庭成員名下企業(yè)投資(含出資認繳額)超過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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