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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法制網訊(記者鄒文久 □陸小溪 通訊員嚴怡娜)6月20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遼寧法院毒品審判工作網絡新聞發(fā)布會,通報2018年至2022年毒品犯罪審判工作情況。
遼寧法院召開毒品犯罪審判工作新聞發(fā)布會。通訊員供圖
發(fā)布會首先通報遼寧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情況。2018年至2022年,遼寧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毒品犯罪案件10194件,15688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其中未成年被告人74人,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重刑率為23.5%,遠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
據(jù)介紹,遼寧省毒品犯罪主要有4個特點:一是案件數(shù)量呈波動下降趨勢。其中2022年一審審結的毒品犯罪案件為1017件,為近五年來最低,受禁毒大會戰(zhàn)嚴打高壓和疫情防控影響,毒品案件數(shù)量呈上下波動但整體下降趨勢。
二是毒品犯罪類型集中。在一審毒品犯罪案件中,販賣毒品案件中的零包販賣及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數(shù)量居高不下,反映出遼寧省存在一定數(shù)量的毒品消費群體,這也成為遼寧省大宗毒品犯罪不斷發(fā)生的誘因之一。
三是涉案毒品種類呈多樣化。涉新型精神活性物質及國家管制的麻精藥品等新類型毒品罪逐漸增多,如沈陽地區(qū)的羥考酮(泰勒寧)等管制精神藥品案件已占沈陽地區(qū)毒品犯罪案件近20%。有的新型毒品以電子煙油、飲料等形態(tài)出現(xiàn),對吸毒人員特別是青少年極具誘惑性。
四是毒品犯罪手段復雜多樣。隨著信息網絡及物流產業(yè)的高速發(fā)展,毒品犯罪分子越來越多地利用網絡和快遞實施毒品犯罪活動,“互聯(lián)網+物流寄遞”成為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人貨分離、錢貨分離特征十分明顯,犯罪手段越來越隱蔽,給司法機關查明案件事實帶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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