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對2014年命名的河北省星級公園(游園、廣場)和2011年命名的河北省園林式單位(居住小區(qū)、街道)及2016年度整改項目進行復查,并通報復查結果。
河北省住建廳決定對2016年度復查中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仍不達標的廊坊三河市燕郊人民公園、邢臺沙河市二十冶公園、邢臺威縣風情園、保定市滿城區(qū)陵山公園、承德寬城滿族自治縣東山公園、邢臺寧晉縣四季公園、邢臺內丘縣泰和公園、保定曲陽縣雕刻廣場、邯鄲市永年區(qū)太極廣場9個河北省星級公園(游園、廣場)以及15個河北省園林式單位、12個河北省園林式居住小區(qū)、3條河北省園林式街道撤銷命名。對4個河北省星級公園降低星級。對養(yǎng)護管理不到位、設施不完善的10個河北省星級公園(游園、廣場)、23個河北省園林式單位、23個河北省園林式居住小區(qū)、9條河北省園林式街道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為6個月。
河北省住建廳要求,通過復查的河北省星級公園(游園、廣場)和園林式單位(居住小區(qū)、街道),要加強日常管理,在達標基礎上不斷提升創(chuàng)建質量。復查中存在問題的,要嚴格對照相關標準按時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將降低其星級或撤銷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