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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下稱“中金所”)3月17日發(fā)布通知,就30年期國債期貨合約及相關規(guī)則向社會征求意見。分析人士表示,30年期國債期貨若順利推出,將填補我國超長期利率風險管理工具的空白,滿足市場機構對于更長期限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的需求。
從中金所發(fā)布的《30年期國債期貨合約》(征求意見稿)看,30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代碼設定為“TL”;合約標的是面值為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為3%的名義超長期國債;最小變動價位設為0.01元;合約月份為最近的三個季月;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
根據征求意見稿,30年期國債期貨可交割國債為上市5年內的30年期國債。業(yè)內表示,這部分國債發(fā)行穩(wěn)定、存量充足、流動性較好,可以降低交割風險,并且精準反映30年期國債收益率,有效發(fā)揮價格發(fā)現和套期保值功能。
自2013年9月中金所推出5年期國債期貨以來,我國國債期貨市場持續(xù)穩(wěn)步發(fā)展。特別是2019年中金所啟動國債期貨做市交易,2020年銀行、保險機構被允許參與國債期貨,國債期貨市場規(guī)模得到更快發(fā)展。目前,中金所已推出的2年期、5年期、10年期國債期貨,全面涵蓋了10年期及以下重要期限的國債現券。
“但是,長期限的國債期貨一直缺位。在30年期及50年期國債發(fā)行規(guī)模明顯放量的情況下,我國金融機構對于長期限國債的套保需求無法得到完美解決?!惫獯笃谪泧鴤谪浹芯繂T朱金濤表示,“過去機構對于中長期國債現券的套期保值,只能退而求其次采用10年期國債期貨品種,但因超長期限國債久期明顯大于10年期債券,導致套期保值效果不甚理想?!?/p>
朱金濤認為,30年期國債期貨的推出,給市場提供了對沖超長期限債券的完美工具,同時也將通過期貨市場的價格發(fā)現功能,完善超長期限國債的定價。
新湖期貨研究所副所長李明玉表示,我國銀行、保險機構是超長期債券市場的重要參與者,需要長久期的避險工具以管理利率風險。中金所推出30年期國債期貨,將填補我國超長期利率風險管理工具的空白,滿足市場機構對于更長期限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的需求。
“30年期國債期貨上市后,交易者可以通過期現貨套利交易、期貨實物交割等方式實現期現貨市場聯(lián)動,促進國債現貨市場流動性和交易活躍度的提升。此外,期貨價格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市場對超長期限利率走勢的預期,可為投資者提供30年期國債的價格參考,進而促進對收益率曲線的完善?!崩蠲饔裾f。
國信期貨研究咨詢部主管夏豪杰認為,30年期國債期貨的推出,完善了國內短、中、長期國債風險管理工具體系,有利于優(yōu)化利率結構,有利于債券期限結構功能的發(fā)揮,有利于債券長期投資,有利于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國債期貨市場。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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