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jiān)會最新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揭開了一樁3年前的超比例持股及限制轉讓期違規(guī)交易的舊案。
根據證監(jiān)會披露,上海和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熙投資”)超比例持股未報告且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買賣慧球科技(ST慧球(5.050,-0.04,-0.79%),600556),對此違規(guī)行為給予和熙投資及相關責任人1810萬元罰款。曾先后擔任申銀萬國研究所首席策略分析師的和熙投資董事長康偉也被罰款并警告。對和熙投資超比例持股未報告行為處以40萬元的罰款,在限制轉讓期內買賣證券行為處以1,730萬元的罰款,合計罰款1,770萬元;對和熙投資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康偉處以40萬元的罰款,其中作為超比例持股未報告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萬元的罰款,作為在限制轉讓期內買賣證券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萬元的罰款。
新浪財經持續(xù)關注慧球科技股民維權進程,截至發(fā)稿,已有投資者孫先生、田先生等13位股民向慧球科技發(fā)起索賠訴求,股民維權平臺第一時間交由專業(yè)律師團隊代理。
案件回顧:
2018年1月11日,證監(jiān)會披露,上海和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熙投資”)超比例持股未報告且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買賣慧球科技(ST慧球,600556),對此違規(guī)行為給予和熙投資及相關責任人1810萬元罰款。曾先后擔任申銀萬國研究所首席策略分析師的和熙投資董事長康偉也被罰款并警告。
2017年5月19日晚間,慧球科技公告,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7]47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48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7]49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50 號,慧球科技(600556)以及鮮言、顧國平的虛假陳述違法事實已經確認,投資者索賠將馬上立案。
許峰律師根據《證券法》司法解釋確定的投資者索賠條件:
條件1: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9日買入ST慧球(600556)股票,并且在2016年1月9日之后賣出或者繼續(xù)持有股票的投資者;
條件2: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6日買入ST慧球股票,并且在2016年8月26日之后賣出或者繼續(xù)持有股票的投資者。
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條件3:在2016年7月21日至2017年1月10日買入ST慧球股票,并且在2017年1月10日之后賣出或者繼續(xù)持有股票的投資者。
目前平臺共有3位專業(yè)律師可代理索賠該公司,平臺公司主頁:違規(guī)公司-慧球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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